十多年前买了这本书,喜欢这个朴素的封面。看完后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喜欢上这个作者菲兹杰拉德本人。
作者六十岁了才开始文学创造,做个杂志编辑,老师和书店老板。所以说想做什么事情年龄真的不是最大的问题。所以说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不会是白过的。所以说这本小小的书里描述的东西,大多应该来自于她真实的生活。 她的笔下看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野心,写人写事就这么闲闲道来,却极为贴切深入。
无意间看到小说拍了电影,不太抱希望地看了,虽然和想象中出入有点大,不过我承认我更喜欢电影一些。 女主比书里体现出来的美好。小说里作者只用了“外表矮小,精瘦而结实,看起来有点不显眼”。
电影里加入了好多情节:女主与丈夫是在书店里一见钟情,女主与布郎迪希老先生在海边心心相惜的一幕,女主与小女孩在海边的告别……
小说本身描述得非常克制,这些部分书里其实都没有,我不知道菲兹杰拉德如果活着,是不是赞同如此改编呢?
书里的最后,“格林妇人坐在火车上,羞愧地低下头,因为生活了十年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个结尾让我十分沮丧。 更喜欢电影的最后,不爱看书的小女孩,放火烧了她喜欢的书店,算是送给她喜欢的格林夫人的离别礼物。
一个爱书鳏夫老人,一个卖书中年寡妇,一个整理书的小女孩。一个悲愤地死去,一个黯然地离开,一个孤独地长大。
因为书籍,三个人的命运有所交集并被改变。 书籍就是那悄悄的一线光,无意中照亮前行的路。
格林夫人以失败者的形象心灰意冷地离开,多年以后,克里斯汀却在自己的书店里回忆过往:“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又被别人剥夺了,但人们无法夺走她内心深处的东西——她的勇气”
我认为这是一种胜利。 PS:里面的女反派竟是派翠西娅演的。
在《一天》里作为男主的妈,美过了海瑟薇,在《开罗时间》里气质无敌。
好喜欢好喜欢书店这部电影。从小就想着可以开一家书店,这样自己想看什么书就进什么书。
本以为热爱读书的人会嗜书如命,没想到会将作者的扉页撕下烧掉。本以为不爱看书的女孩子也会在大火中抢救书籍。
潮湿、老旧的老屋孕育、庇护了Florence不会孤独、坚韧的灵魂。Florence之前就说过“只要有生命,就有希望。”她在战争中失去了为她大声朗读的丈夫,却也遇见了惺惺相惜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与世隔绝,受到哈堡小镇上人们的流言蜚语,但他并不在意,他在自己的庄园里建立起自己的理想国。
书籍的联系让布朗蒂希先生和Florence成为朋友,布朗蒂希先生最后为朋友奔走,抵抗强权,他倒在自己庄园的门前。布朗蒂希先生生前被人们的流言所粉妆素裹,任人打扮,死后还要被将军扭曲自己的意思,而Florence温柔的嗓音只能让将军走。
整个影片的色调感觉灰蒙蒙的,唯一的亮色是Florence参加夫人宴会的时候穿的一身石榴红的裙子,她耀眼,明媚,她的眼神坚毅,她的勇气支撑她将书店开到这个海边的小镇,与艺术的中心抗衡,与政治的权利对立。
很喜欢Florence和布朗蒂希先生海边的一幕,两个同样孤寂的人儿因为书籍的联系交互心灵,没能送出去的《蒲公英酒》,没能争取到老屋的使用权,没能卖完的250本《洛丽塔》。这都是他们的遗憾。
Florence的勇气被克里斯汀所传承,她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开一家书店,将读书的意识哪怕扎根在一个人的心里,也就足够了。
“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
突然變得喧囂的咖啡店裡,
看了一部壓抑沈鬱的電影《書店》。
20世紀五十年代末的英國小鎮,
一個愛書的寡婦弗羅倫斯從想開書店,到經營書店直至書店關閉的經歷。
小鎮灰色的海浪,原野上被風一遍遍拂過的茅草,優雅知性氣質淡雅的佛羅倫斯,是讓人視覺極度舒適的電影。
因為書店,佛羅倫斯遭遇了種種惡意,但也因此讓同樣癡迷閱讀失婚數十年的艾德姆沉封的心蘇醒了。
兩顆相似的靈魂自然會相互吸引。
沒有什麼比一個外表優雅內心堅定的女子更美好。
從她的編髮,送給克莉絲汀的中國古董盤子,她握住艾德姆的手等等細節能夠感知,這樣的女子內心深處永遠是女孩,是永遠浪漫永遠清澈的存在。
萤火中的梦想
——《书店》观后感
成年以后,总有个不切实际的梦想是想拥有一家小小的书店,不用很大,能照亮一隅之地即可。说它不切实际,是看着身边不同主题的书店在随着时光的推移慢慢地消失于记忆里,这梦想也就被禁锢在了念想中。今晚看了电影《书店》,仿佛打开了记忆,剧情微小且冗长。明线是寡妇格林的到来想在小镇的老屋开一家书店丰富居民的阅读,实施却往往事以愿违、困难重重,拒绝阅读的人们,一心向将老屋改造成艺术中心的将军和夫人、拖后腿的自诩潇洒的油腻男……组成了一扇扇窗后的冰冷力量。而满怀激情阅读着,也以同样激情痛恨着身边人的伯爵布朗蒂希与粉色衣服的书店打工人小女孩克莉丝汀。吉平则以孤独地阅读、敬业地坚守成为了充满勇气的暗线。
看罢,佩服格林的坚持,也佩服布朗蒂希为了支持格林的梦想毅然走出封闭自己的古堡,去争取,更佩服全片中唯一让人觉得的明媚的女孩克莉丝汀。吉平最后那把火和充满勇气的眼神。在快销的时代,抖音、微博等视频、短文已近乎于轰炸地速度向我们袭来,诚如影片中说的“思考让人迟钝而缓慢”,但也只有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才能更好地向着梦想前行。有灵魂的书店才有意思,而人也会在这样的书店里不再孤独。假如有机会,期待有一家能开几十年的小小书店,不为别的,只为了慰及一个个不想孤独的灵魂。
每一个爱书的人都会喜欢书店,有人因为爱得太深而自己开了书店。也许英国女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写的小说《书店》的主人公就是如此。
孀居的女主弗洛伦斯·格林克服重重困难,在自己居住的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以此安顿身心。小镇上有势不两立的两个权威人物,一个是战争暴发户加马特夫人,在资本和人脉上有着很强的控制力,一个是深居简出、疾病缠身、住在沼泽地老屋中的贵族布伦迪希先生。开书店这个行为引起了加马特夫人的嫉恨,她想尽各种办法最终使书店关闭。而弗洛伦斯的坚定支持者布伦迪希先生,也在去给弗洛伦斯争取权益的过程中被加马特气死。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作者用洗练的语言、平静的叙事毫不怜悯地把悲剧氛围拉满。
小说营造了一个迷人的物理空间,一个介于海洋与河流之间的小岛上的小镇哈德堡,充满了与世隔绝的神秘和保守,在这个小镇上,在19世纪的五六十年代,还没有炸署条店、洗衣房、电影院,文化和服务业态匮乏,人们缺少精神生活空间。弗洛伦斯选中的营业空间是一幢五百年前的老屋,年久失修,还有着闹鬼的传说。就是这样一幢老屋,变成了一个温馨的书店,还吸引了一个漂亮聪明的小女孩儿来这里帮忙。在作者的笔下,小镇的自然和人文都富有魅力,比如弗洛伦斯出门散步的地方就是海滩,作者写道:
一月,总有那么一天,就像人们说的,好像是春天般的日子,一块一块的蓝天,沼泽地里成千上万种野草似乎发出了复苏的气息。......
眼前一个急弯转到海边,四十英尺下,是铺满石子的海滩。草皮富有弹性,好似浓密的绿发。悬崖边有一条少有人走的老路,路两边的残迹是房子或者小别墅的残垣断壁。......一栋小的别墅还在悬崖边上。一半的地基和前墙都不在了,客厅是所有鸟儿的栖息地,破碎的墙纸虚空地扑扇着。
一个避世的小镇、一个沉淀着岁月的老屋、一个温馨的小书店、一个伤心的女人,消失了,结束了。全书自始至终萦绕着薄雾清岚般的伤感氛围,但作者绝不煽情,全靠情节和语言的的张力抵达一种悲剧的结局,这是一种结构性的悲剧,欲说还休,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的习惯是看完书再看看据此拍摄的电影,或者看完电影再据此看看书。《书店》的电影与原著对比做了一些改编,这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另一种艺术形式,影视作品是需要冲突和悬念的。相比于原著,电影中的女主有着优雅和美貌,是一个富有魅力的年轻女人,她仿佛总是身着大地色文艺风的英伦服饰,在小镇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古老建筑间流连,每一帧画面都如诗如画。而男主布伦迪希先生虽也上了年纪,但绝非如书中所写是风烛残年,而是一个走路仪态依然帅气的男人,而且和女主有着暧昧的情愫。相比于原著,我更喜欢电影。
今天,书店已是城市的筑梦空间。不论时代变迁、文字载体的更迭,我们仍然不由自主地被书吸引。每一次出差或旅行,到达每一个熟悉或陌生的城市,我都会到访那里的书店,享受坐拥书城的静谧时光。而在另一个平行时空中,曾经有一个小镇,容不下一个书店,这是多么悲伤的往事。书是灵魂的避难所,而书店却做不到。
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在上海电影节上,无论是文艺范精神导师枝裕和的《小偷家族》,还是如《昼颜电影版》这样的话题性作品,亦或《碟中谍》这类的视觉系大片的票都被早早抢劫一空。这反而给一下不太受到关注的“小片”留下了空间。比如这部非常闷骚有趣的《书店》(The Bookshop)。
这部慢热的片子给人这样的感觉,仿佛你漫无目的的走入一家书店,意外翻开一本不太熟悉的书,却越读越沉迷。翻完最后一页后,你心中恍若雷击,有一种若有所失的微痛感。《书店》值得一看,它不像那些话题之作,容易吸睛的大片一样,拿着激素的大棒去敲打你的神经,而是用一个柔软的故事让你恢复平静,复苏理性,为你麻痹的心带来它原本拥有却被遗忘的感受力。
“小片”能让你感受到胶片背后的温度,而“大片”却只能让人触碰到一层冰冷的塑料。看“大片”,就好像与一个无比巨大的充气娃娃上床,在莫名的亢奋中强行摆弄出虚假的快感;而看“小片”,你能感受到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书店》就是那种能与人观众产生沟通的细腻作品。艾米莉·莫迪默、比尔·奈伊、派翠西娅·克拉克森三位势力派演员更是让这部电影趣味十足。《书店》就像影片中的人物一样,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出迷人的古典气质。《书店》改变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原著小说,讲述一名失去丈夫的中年“少女”弗萝伦斯回到蔽塞家乡,希望通过开办当地唯一一家书店,重新找回生命活力,同时一解对亡夫的思念之情。
故事设定在1959年的英国小镇。那里的人,从渔夫到银行高管都不怎么读书,按照他们的话来说,“一般会在睡前读书,翻到第三页时就会睡着”。那个地方只有一位闭不出户的布朗迪希先生是全镇唯一的书迷,而他看书时有一个非常惊人的癖好,就是把书页上作者的照片和介绍烧掉,只留下书,因为他人物这些照片,这些作者往往配不上他们写的书,亦或他们的书根本就“不值一提”。
弗萝伦斯虽然遇到重重困难,贷款,装修老屋,一个人干繁重体力活,但最终这家书店还是开了起来,并且看书的人居然不断增加。小镇有了新的地标,人们有了新的去处,弗萝伦斯用她选书的品味,悄然的影响着小镇的人们。
这让当地的贵族马特夫人心怀芥蒂,因为她一开始希望将小屋改造成艺术中心,而弗萝伦斯不断兴旺的书店让她的梦想落空,这似乎还挑战了她的权威,影响了她的声誉。
平民女子与贵族女爵之间,因为这家不起眼的书店而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拉锯战。小镇其他人对书店的看法,对弗萝伦斯的态度也因为她说引进的书“暗流涌动”。弗萝伦斯的书店仿佛投入池塘的巨石,在这个缓慢平静的小镇里引起了久久难以平息的波澜。书店和弗萝伦斯的处事方式,好像改变了整个小镇的磁场和重力,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
弗萝伦斯能够用书店改变小镇吗?书能成为她抗击贵族权力的武器吗?
这些都是《书店》提供的可供解读的外延,令人意犹未尽,韵味十足。《书店》改编自小说,遭遇了文本转码时的困境,文字转换成影画时,很多信息会丢失,离开文字和书本的媒介性质后,意义有时会失去的落脚之地,悬在空中,无法被人解码而出。
作为电影,《书店》有着考究的色彩运用和精致的场景调度,影片透露着一种自信的古典气息,叙事没有任何花招,人物的塑造也是耐心的,剧情上没有明显的高潮,张力也不像大多数影片那么耸人听闻。那种娓娓道来的节奏感,因为片中提到的两本书,而颇为值得玩味。《书店》还是希望借用文本之间的互文关系制造解读的层次感,为隐喻扩展空间。
弗萝伦斯的到来,她开设的书店明显的影响到了小镇上的两个人,一个是聪明的小女孩克里斯丁,一个就是孤僻的绅士布朗迪希。这两本书,一本是科幻小说大师布拉伯德里的《华氏451》,
一本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华氏451》说的是知识的传递,对权力的张望和思考;未来的乌托邦世界,书是禁物,主角作为消防员的职责就是烧书,这和片中的布朗迪希构成互文性。而一位少女让消防员进入到了“书族”的世界,这群人世代以背书为活着的唯一原因,他们把一本又一本书记在脑中,世代相传以此作为对“那个世界”的权力的反抗。而《洛丽塔》谈的是禁忌的跨年爱情,从一个畸形的情爱纠葛中窥探当时的各种社会议题,
谈论了欲望和压抑的关系,探寻了男女主角之间悲剧的根源。两本书都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教育,知识之间的联系。无疑两本书不但构建起了影片中,三位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而且隐喻了小镇与书店,平民与贵族,女性和男性,小孩和成人世界之间的权力关系。影片中,弗萝伦斯因为把《华氏451》介绍给了书迷布朗迪希而获得了他的青睐,令他刮目相看,甚至为她走出了古堡,重回复杂的社会。
弗萝伦斯对于是否引进《洛丽塔》而犹豫不决,她找布朗迪希征询意见,布朗迪希巧妙的表露爱意,也告诉了她勇气的重要性。弗萝伦斯听懂了其中的奥义,一口气买入250本《洛丽塔》,直接引爆了小镇,一时间不得不请求警察帮助,让他们维持书店路口的秩序。把曾经的禁书带到这个蔽塞的小镇,弗萝伦斯的行为再次挑战了当地的名门贵族的权力。而弗萝伦斯与布朗迪希的忘年恋自然互文了《洛丽塔》中的爱情悲剧,
弗萝伦斯又作为知识的盗火者,如《华氏451》的“书族”少女一样,影响到了小镇的下一代代表克里斯汀。最后,在各方的压力下,弗萝伦斯落败而走,孤独的乘船离开,失去了书店。可她的“爱徒”,克里斯丁在她离开时,在即将被改造为艺术中心的老屋点上了一把火,作为告别之礼。
克里斯汀夹着一本书,和弗萝伦斯作别,弗萝伦斯原本神情落寞,可当她看到克里斯汀手中的书时,瞬间心领神会,露出了久违的微笑。看似简单,淡然的《书店》因为个性化的叙事,以及巧妙的安插进故事中的两本经典书籍,而自带几分内力。这是文字的威力,经典的权威发出的不容抗拒的召唤。就像影片所描述的那样,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而且,书,总是会悄悄改变,影响一些人。无论是传递书的人,还是阅读书的人,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对生活充满了勇气,时刻保有着发现生活中新大陆的果敢和信心。因为一本书,他们也许会像影片中老绅士或者小女孩一样,走出精神或者地域上的小镇,去到更为精彩的广阔世界中去。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