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兹(亚当·桑德勒 Adam Sandler 饰)是一个来自于偏僻小镇的平凡的轻人。某一日,一笔从天而降的巨款结束了他平静的生活。原来,迪兹病重的叔父是一个有钱有势的超级富豪,经营着价值400亿的传媒公司,不久于世的他将公司作为遗产赠送给了迪兹,同时也引出了一个有笑有泪的喜剧故事。
成为了亿万富豪后,善良的迪兹并没有改变自己行为处事的方式,利用这笔珍贵的财富,迪兹为小镇做了许多善事,他的诚恳为他赢得了人气和尊重。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迪兹一样善良坦诚,贝碧(薇诺娜·瑞德 Winona Ryder 饰)就是其中的一个。受上司所托,她隐藏真实目的来到了迪兹的身边,企图挖到什么不得了的猛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发现迪兹不仅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还是一个难得的值得托付终身的好男人。
1954的老电影了,黑白的画面透出浓浓的美式喜剧风格,但我想说的是主角迪兹这个人。
他是漫瀑镇的一位商人,他不在乎金钱,爱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他爱音乐,会吹小号,包括在即将离开漫瀑镇去往大城市的时候也是一脸笑容对送他的人们告别。在抵达纽约并告知即将继承舅舅的巨额遗产时也没有表现出对金钱的狂热,反而是很随性的出去玩。报社认为这是个大新闻,派出记者芭比与他结识并想获得第一手新闻以刊登在明天的头版。芭比在和迪兹的相处中从一开始的抱有强烈目的性到最后被迪兹的善良,热情和同情心所吸引,也爱上了他。影片中一切都是围绕着迪兹来的,包括狗仔跟踪他想拍他的丑料,迪兹继承别墅后拒绝保镖跟着他把保镖关起来,迪兹在陌生的大城市环境中没有被改变也没有被所谓的上流社会诱惑,他只是想快点结束这桩事然后回到漫瀑镇做一个快乐的号手。同时在电影中也有意无意的表现出迪兹作为乡下人进城的时候对新事物的好奇所做出的一些令人会心一笑的事,幽默也是本片一个看点。在最后,迪兹放弃了巨额遗产,并将它分给了受经济大萧条的农民们,在法庭上迪兹虽一开始处于不理地位最后却是获得了胜利,也表现出正义和善良终将取得胜利的意思。迪兹分掉他的巨额遗产后被欢欣雀跃的农民们抛向了天空,同时,迪兹也收获了他与芭比的爱情,回到了漫瀑镇。
迪兹代表的是当时美国社会对富人的一种美好幻想,也是对经济大萧条的一种黑色批判。我认为迪兹是一个类似于范海辛的英雄,真正的不存在于现实生活的英雄。
看完《第兹先生进城记》,这部1936年的电影真是精彩绝伦。推荐给每一个生活中的被当做“怪咖”的同学。 电影中,媒体刻意把一个与都市格格不入的异乡人捏造成疯子和笑柄;将其告上法庭夺其财产,而法庭证人还有一对只认为自己是正常人的老妇.....你会不觉得荒诞搞笑呢? 现实生活中,方方面面事物的道与术上,许多自以为在术上精明的人,喜欢嘲笑那些他们不理解的异道中人。这一方面是由于狭隘无知,更重要的是,正如第兹先生说的“人们喜欢通过伤害和嘲笑别人获取快乐。” 看来,以后要为包括自己的怪咖群体正名了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百年后依然生机盎然。
这部八十多年前的电影里用喜剧的方式讲述着对生活的态度以及对当时美国国情的讽刺。先讨论时代背景,上世纪三十年代,金融危机刚过,罗斯福出台了一系列帮扶农民的政策,片中迪兹帮扶农民采取的措施也是取自于此。导演顺应时代,也是一种迎合市场需求的方式。
与纯萃搭乘政治的“顺风车”不同,这部电影所体现的政治因素只是表面,它探讨的还是人性。在诸多不利证据下,仅凭迪兹个人的讲述就能在法院上翻盘的结局,其实是有些荒诞的,但这种浪漫情怀却是贯彻整部电影的一个主题。
电影处处充满罗曼蒂克式荒诞喜剧的意味,情节设置的很理想化,人物没有经历大起大落的心境变化。整部电影没有压抑的情绪,即使是迪兹被关进医院,一言不发面对窗户,导演用全景来冲淡这种负面情绪。但电影表达的主题却不是完全轻松愉快的,电影讽刺意味很浓,借用当时的政策情况来探讨生活方式。
反叛式的将居住在城市和农村的人交换,不同条件下到底哪种生活更好。
八十年前的电影依然适合现在的我们看。
我终于开始明白为啥这一类叫“screwball comedy”疯癫喜剧了,里面的主人公,确实是疯疯癫癫,做出与社会格格不入之事,却由此名利双收的。放在那个年代考察来考察其中暗含的意识形态因素应该会很有趣,通过对金钱的鄙视来建立道德制高点,这其实是大众的主流意识形态。
Deeds先生滑楼梯、吹口哨听回音还有挠雕塑脚板都很可爱,最后的自辩也十分精彩!感觉后来James Stewart的名作“Mr. Smith Goes to Washington”就是此片的姐妹篇,但两部的分数和观影人数都差得有点多,我更喜欢Gary Cooper版的《乡巴佬进城》
个人倾向于迪兹先生不如史密斯先生,可能除了终幕法庭结辩戏谑微动作那段。主要原因有两点:卡普拉照方抓药把大个英俊正直男青年赶鸭上架做政经傀儡却不曾想被反杀逆袭的故事套式,落脚在国会政治之中要远比贫富阶级之中更能为观众所接受。因为后者的矛盾面过于尖锐,缓冲面过于狭窄,角色身份变化的社会/阶级地位落差太过巨大,容留卡普拉施展其喜讽轻触主旋律的风格的叙事空间不足,非要作者至上强行入戏必然显得矫情失真——大家能接受国会初哥却没法接受金钱散尽。再就来到第二点:加里库珀相较于斯图尔特显得太过成熟沉稳智慧侧漏(刘别谦爱情无计中个人也坚持认为库珀不善小人物喜剧),几乎演不出草根小人物那个维度的无辜良善自嘲感,而题材角色所限又不能拐向一夜风流盖博式的成熟愤世理想主义者,等于夹在中间不上不下有点尴尬。三星半
迪兹先生和斯密斯先生,一定要问更喜欢哪部电影的话,迪兹先生更轻松和幽默一些,尤其是最后法庭上的辩论一段,而斯密斯先生更严肃和沉痛。迪兹先生其实赢得蛮轻松,而斯密斯先生只能靠着神迹一般的对手良心发现。导演的心态演变可见一般。到了乔治贝利,则真的只能靠天使搭救男主角了。
还是改编版本好看
这电影三观好正,简直可以当主旋律看了!中间有的地方正气凛然,关怀社会的都让我看得有点别扭了,还好最后喜剧收尾。Cooper适合演严肃的好人,这里的Jean Arthur好可爱(幸好Lombard去演Godfrey了)。
迪兹得知真相挂掉电话以后,那段表情变化,演得非常好= =再啰嗦一句,加里库珀太帅了
Mr. Deeds是身心健康的大好青年!
卡普拉的美国主旋律片,一夜风流的角色翻转设置。【8】
1.弗兰克·卡普拉最典型的电影原型,甚或被托马斯·沙茨归类为“迪兹—史密斯—多伊三部曲”之首,实而[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在思想主题和深层结构上都承袭自本片,此外,本片亦似神经喜剧发轫之作[一夜风流]的男女身份互换版。2.三部曲均以乡村/城市(传统道德/现代实用主义价值观)的二元对立为核心,围绕着朴实、真诚、正直又不乏草根智慧的男主与起先嘲弄利用莫名一夜成名的男主随后却渐次爱上他的女主。3.运镜无明显风格,但节奏常常很快,尤其是高潮法庭戏中大量运用短镜头、特写、快切反应镜头与运动镜头,还有多次复现的报刊头条+蜂拥群众的叠化蒙太奇转场。4.吹大号欢送自己([友谊地久天长]),骑楼梯扶手下滑,回音与和声游戏,夜雾中的一块散步和以诗告白。5.为什么大家好像很喜欢互相伤害对方,为什么不能偶尔试着喜欢对方呢?(8.5/10)
迪兹先生就像卡普拉在电影里想塑造的第一个模范,一个他极力赞美的美国小镇精神的代表。可能因为期待已久,迪兹先生在故事里获得了过多天赐的东西:正义的无可挑剔的外在,意外的财富,卓越的口才,明辨是非的能力。仿佛与生俱来。这样一来,我们无法代入更多的情感,更不用提思考。琪恩亚瑟的表演空间也稍显局促。相比较起来,三年后另一位进城的史密斯先生和同类型女主角,男配角则具备了让人信服的人物弧光。这也是《史密斯先生进华盛顿》更胜一筹的理由。即使如此,卡普拉所倾心的“美国小镇精神” 已经初见端倪了。这是值得珍视的,也是今天的中国更要珍惜培养的乡镇社区文化。
男性渴望拯救落难姑娘,女性渴望浪子回头,原始渴望作祟,本质上都是爱自己。
其实这种“乡下正义青年爱上伪装女记者”的故事也不是第一次看了,但卡普拉就是有能力拍出自己的励志感,其实看到加里库珀给人发钱那段还在担心这个故事要怎么结尾才好,没想到最后来了个那么精彩的庭审戏哈哈哈。其实看到库珀在庭审前半段的一言不发感觉一头雾水就知道这个角色是写成功了
有些像性别互换版的“一夜风流”,女记者套路男继承者,套路逐渐变真爱。用到的喜剧笑料大都出自身份的不适应感,都市与乡镇的思维差异,上流阶级与乡下穷小子的观点对立;而也基于此在爱情戏后还有一段不短的均贫富说教,故事焦点在中途有些飘忽不集中,还好最后的法庭戏都圆满回来。
上流社会的浮夸与平民阶级的辛劳,城市与乡村的对立,贪婪与慈悲的斗争,以及爱情的力量,都完美统一地呈现在剧作中。最后的法庭戏是亮点,迪兹先生简直是集外表智慧内心于一身的超完美人类了,加里库珀演绎得不苟言笑和略带顽皮,完全是大加分!
穷小子变富翁,很精彩的讽刺喜剧。如镜子一样的角色设置,到底是谁疯了。帅气的加里·库珀。起码有三处被感动了,汗。
弗兰科卡普拉的电影总会提醒我们生活中最美好最单纯最容易被忽视的事情,库柏的角色正直善良幽默机智,情节的设计也是各种温暖感动有趣的小桥段。最后法庭上那对可爱的老太太太好玩了~
一个乡下男孩对世界大同的梦想,贯彻了卡普拉一向的理想主义。Cooper太英俊,在角色位置上远远没有Stewart的史密斯先生那样有说服力。而Jean Arthur在片中对男主角的凝视,可以写成一篇有趣的论文。
Capra如果不当导演也许就是政治家演说家, 没人比他更懂用群众力量煽动说事儿了 偏偏又是极端的理想主义 也只能拍电影了 Cooper傻大个也不太适合浪漫爱情片
卡普拉的风格就跟他的片名一样土,不过看着确实很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