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杠爷(李仁堂 饰)是堆堆坪的党政最高领导人。由干他在村里主政几十年,享有很高的威望。但村妇强英吊死在他门前,还是在村里掀起不小波澜。与此同时,接到匿名信的县检察院干部苏琴来到村里调查。自以为“身正不怕影子歪”的山杠爷并不惧怕调查组。苏琴很快查明了强英自杀原因,一切皆是山杠爷工作作风粗暴所致。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者回村种责任田,私拆他人信件。村民不按时交公粮,他派民兵关押。腊正反对滩派民工被他打了耳光等等。苏琴明白,山杠爷大公无私无可厚非,但法律意视淡漠,以为村规就是国法。山杠爷自知违法,临行前,他有条不紊地交待着村里的工作,送行的人们在一声声“杠爷”中跪满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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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杠爷”的未来——本土法律资源与新时代的法制建设 电影中的山杠爷,作为一个转型时代的代表人物,现实中自然有一些与其相似的人物,这些山杠爷式的“能人”,认为“一个村跟一个国家,说到底是一码事。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把一个国家看成一个村,国法就是村规。” 比较典型的,就是天津大邱庄的禹作敏,他也是很会治理村子,把经济社会治理得不错,也是私刑审判村民犯下刑法。当然,禹作敏比起山杠爷是更像是一个封建家族族长一些,地位也更高,山杠爷知道自己违法后很自觉地接受了调查,禹作敏可是敢扣押检察官,出动私人武装与警察对峙,和省部级官员谈条件的,最后抓捕禹作敏,是向他谎称天津市委书记要和他进行沟通,才趁机将他逮捕的。 为什么说禹作敏和山杠爷相似呢?首先,我们可以看到,他们都行使了乡村社会里最为重要的社会治理权力。山杠爷监督全村道德,并且对于违反者进行私刑处罚,禹作敏同样如此。他从敬老的传统出发,把老党员、老复员军人组织起来 ,专门调解邻里关系、婆媳关系和各种矛盾 ,推动了社会风气转变。同时,他也领导了村子的经济建设,并且取得了比山杠爷更加辉煌的成绩。当然,他们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山杠爷尚未对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做出反应,但是禹作敏很快接受并且推进了工业化,这大概是因为其处于天津,思想较为开放。 总之,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禹作敏还是山杠爷,他们有一定的贡献,但是其违法行为,是实实在在的——虽然这种行为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时代使然,并不能过分苛责个人。而在时代的发展进步,工业化、现代化、法治化逐渐成熟起来的现代,当时还有一定的合理性的他们的行为,就是一定要消失的了。有人认为,借助于宗族权力, 国家可以在成本极低 (甚至是无经济成本) 的情况下实现对于乡村社区的治理。 这很明显是只看到了经济成本,没有看到政治成本、社会成本。如果我们放任基层组织由宗族、习惯等等前现代的势力控制,出现一个山杠爷的概率不算很大,出现禹作敏这种敢于暴力对抗中央的土皇帝,概率倒是不小。 而且,在城市化率已经达到63.89%,乡村青壮年人口大量外流的时代里,所谓“宗族”的力量,是无法依靠的了。当初苏力所写的《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也显得略有些“不合时宜”了。苏力认为“中国自古即有法治”,并且认为现代中国的法律应该去适应山杠爷式的“本土法律资源”。这里的“本土资源”,主要是以当时的乡村社会的实际状况为基本内容的。但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山杠爷时代的乡村社会,已经远远不能反映中国社会的整体面貌,以此作为分析中国法治现实的背景,势必不能形成涵括当代中国社会的正确结论。毕竟,我们的城市人口占比已经超过百分之六十,未来可能要达到百分之七十。本来乡村社会的治理方式和经验就很难照搬到现代都市和工业化社会,更何况在近几十年的发展中,包括乡村社会本身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并且这种变化还在进一步加剧。因此,对中国法治与土本资源的关系,必须把“本土资源”放大到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其他各种条件以及整体环境中来认识,必须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不能回到人治、宗族的道路上去。
剧作以古老的乡约村规和当代法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建构叙事。山杠爷恪守传统,彰善瘅恶,大公无私,深孚众望。但他“家长制”和“一言堂”的宗族式基层管理方式但却酿出了人命。他关押不交公粮者,拆人信件,打人,虽合理却不合法。作为新旧时代交替的人物,他是法盲,和村民一样,以为村规就是国法,沦为悲剧人物。影片触及了上世纪末农村法制建设的症结,极具“历史纪录”价值。
《被告山杠爷》在单纯的故事层面上看可能只是一部讲述偏远山村的当家人山杠爷为群众着想,却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在村里搞“独裁”最终因触犯法律而受到法律制裁的电影。但如果稍微深入一点点去看,实际上我们就会发现这个故事背后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有多么的深刻。
虽然电影没有交代具体的时间,通过剧情中设计的台词和画面上演员穿着的服装以及道具置景我们获取到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1.文革结束后;2.改革开放开始;3;国家开始痛定思痛进行法制建设。在片中不断的有角色提到例如批斗这样极具有文化大革命色彩的词汇,而恰好只有刚刚经历过文革的人才可能对这段历史依然历历在目;在电影中各个角色的回忆里,出现了包产到户,山西挖煤打工等一系列改革开放后才会出现的事件;而关于法制建设的主题,电影从一开始就通过山杠爷孙子的台词留下了伏笔——当孙子告诉山杠爷他的行为是违法的时候,三杠爷表示不相信。而这一事件的发生,除了为后文埋下伏笔,也是侧面交代出我国正在进行法制建设的时代背景,普法教育已经开始逐渐普及到农村。再深入一点观察,山杠爷也只不过是当时社会上许多干部的一个缩影,堆堆坪发生的事更多折射的是八十年代法制建设时的普遍现象,我们更应该去思考如何在“法治”和“人治”之间进行一个折中的取舍。
在社会背景衬托下,几个主要的元素被导演安排完毕,其中几对主要矛盾——新旧时代的交替,城市和农村的矛盾以及法律法规(法治)与民意和现实(人治)不匹配的问题逐渐展现出来。在电影里导演并没有去大力渲染偏远山村的贫穷,这非常值得我们去深究,因为导演始终把主要矛盾放在法制与现实的主要矛盾上,过度地去渲染贫困反而会使电影主题脱离正轨。关于如何凸显法制与现实产生冲突这个矛盾,导演是很巧妙的将新旧时代交替和城市与农村这两段矛盾当做“绿叶”去衬托“法律”这朵红花:用文革时期的落后思想做事,却是为了整个村子的利益着想——将人绑起来游街,私拆别人的家信,虽然这一系列的旧方法有效果,但法律无情,这是新时代的规则向旧时代的规则开了火:而城市和农村这对矛盾体现最深刻的地方,则是山杠爷对法律的理解和城里来的检查官产生了冲突,双方各执一词。山杠爷表示这我们堆堆坪有堆堆坪的规则,我们这地方的人没对读过书,刁民是不吃城里人那一套的。主张用人治来管理村庄。而检查官则是强调以法治人,一切以法律为标准,哪怕在管理上山杠爷是对的,但他还是违反了法律,虽然检查官同情他,也为他感到遗憾可惜。在导演范元看来,山杠爷工作方法尽管有许多不正确之处,但在其生存的土地上却是行之有效的,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是非对错问题。
实际上如果只有这些矛盾的话,那么电影中所表现出来的张力还是不够的,导演在所有矛盾冲突里设计了一个中间点——山杠爷在学校上学的孙子。从一开始正是孙子在学习到法律知识后才向爷爷提出了关于法律的疑惑,才有了写信去求证到底是爷爷对了还是课堂上老师讲的对。上文提到在导演看来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对错问题,而在一个世界观还没完全建立的孩子眼中,他不会去思考那么深的问题,将这样一个孩子设计成一对矛盾的承受点,本身就很具有戏剧性,在剧情上也显得更加合理。
在叙事结构上导演并没有去使用多么高深复杂的结构,一是考虑到题材限制,还有对于观众群体能不能看懂的考虑(考虑到了农村放映?)叙事上只是采用了简单的插叙,通过现实时空检查官不停的走访将每个当事人的回忆串联起来,就像电影里山杠爷说的:“当事人比我知道的清楚。”一样力求客观公正,尽量避免了电影被主观情绪过多的干扰:镜头上,导演用了很多“景框式构图”将山杠爷框在其中,给人压迫感。另外构图上非常的造势,将画面里用人铺的满满当当,有意无意的形成前景中景和后景,显得“热闹”,对于环境交代也只是用的是空镜头摇一下交代堆堆坪四面环山,对外交通不便利的常规操作。
2018年《我不是药神》上映掀起一阵舆论热潮,一部现实主义题材的电影,所讲述的故事核心与《被告山杠爷》所见略同。都是体现了法律与现实产生错位。而《药神》在结尾致敬了《山杠爷》这部24年前的电影,她们都有一个结局——不被法律认可的好人在警车上受到了无数民众的致意感谢。让观众感动的稀里哗啦,真的是很好的感情升华处理。同时也能让观众对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的问题去进行跟深刻的思考。
《被告山杠爷》采用的是简单的线性结构叙事,然后在故事的发展中加入回忆的插叙。《我不是药神》同样是经典的线性结构叙事,但并没有采用时空交错的手法去进行艺术加工,只是单纯的按照时间线发展下去。这是两部电影在叙事结构上的差异。但这两部电影同为现实主义题材,它们在艺术表达上是可以看出很多共同理念的。涉及到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命题,我们总是要在现实和艺术中进行选取,虽然两部电影里都出现了“黑暗”的一面,也是现实主义题材所要揭露的一些东西,但是“黑暗”的一面并不代表生活本身,要以恰当的艺术方式去把握住社会的主流,引人思考,不回避现实生活的问题,才是现实主义电影的正确创作方式。过于黑暗的可能会引起观众不适,甚至被相关部门限流,而太过正确的又显得虚假教条化,或许相关部门觉得满意,但观众却嫌弃枯燥乏味不愿意看了。
色彩&镜头
《被告山杠爷》是导演范元处女作,同也是为了考虑到农民及普通观众的观影水平问题,没有设计复杂的长镜头调度,只是以蒙太奇为主,进行插叙回忆叙事的编排。构图也多是上文提到的景框式构图。采用的是胶片摄影机拍摄,在画面呈现出的质感上就与《药神》有着区别。《山杠爷》在服装置景呈现的色彩上选择更贴近大山生活的绿色青色蓝色,主要以比较高饱和度的冷色调为主色,其中我们常说的藏蓝色就是主色。其次在画面上色温偏冷,人眼看上去显得淡蓝,是比较贴近现实主义题材的色调,可以让观众保持一种较为平常的心态,以期能在观影时能更冷静更深入的对电影主题进行思考。同时淡蓝色的画面也与堆堆坪村深处于大山之中的自然环境更为符合,也能使电影显得更加真实。
改革开放使得中国急剧向现代化转型,在经济发展、物质进步的另一面,是艰难转型过程中的撕裂与阵痛,《被告山杠爷》就是这样一部电影。山杠爷的悲剧,就在于外面的世界已然旧貌换新颜,可山里的风景却是一成也不变,于是在传统与现代、乡土与城市、人治与法治之间就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紧张关系,山杠爷也就成了过时的人,与高速流动的现代社会扞格不入。
当然,依据费孝通老先生的理论范式,乡土中国本来就是个熟人社会,具有遵循差序格局、信奉礼治秩序、服从教化权力的特点,因此在送法下乡的过程中,就需要尊重基层逻辑和乡村实际,适当发挥传统习惯与村规民约这种习惯法的作用。
不过,山杠爷的被“清算”虽然悲情,却不冤枉,他德高望重,他大公无私,但贤能政治也可以自然而然地走向好人暴政。影片中山杠爷采取打人、关押等暴力手段来完成上级任务,这只是冰山一角,殊不知有更多山杠爷式的基层干部(更多的是连山杠爷也不如,甚至欺压百姓,作威作福),在计划生育、上交公粮等过程中,为了贯彻上级意志,采取十分冷血暴烈的手段,制造了多少桩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
#百花奖最佳影片##金鸡奖最佳影片##华表奖最佳影片#法治大于人治,此片解释这个命题,其教育意义相当的靠谱啊。
电影的角度看平淡无奇,但是留了太多法律问题给我们讨论,多到我一个都懒得说——反正我肯定跟苏力想法不一样。
一部普法影片 特别是借山杠爷这个角色 引出了村规与国法的矛盾 想要告诉我们 依法治国 每一个公民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都应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在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已是迫在眉睫 本片更描述了发生在中国乡土社会的 社会控制形式由硬控制逐渐转变为软控制的过程中发生的普遍现实
这是一部典型的现实主义佳作,却依旧被不识国货的豆瓣网友给低估了。与《秋菊打官司》类似,影片通过客观、写实的手法,表现出农村复杂的政治斗争,阐述了情理与法律之间的矛盾。通过冰糖葫芦式的叙事手法,由一封匿名信将各个事件串联起来,再以闪回、追溯的方式表现出人治社会虽通情理,却冲动、野蛮,法治社会虽科学理性,却不通情理。以及结尾接露是孙子无意中举报爷爷这个秘密,对于现在看惯了悬疑片的观众来说似乎并不难猜,但在那个年代这已经是极具艺术性的转折了。可以说《被告山杠爷》这部电影是结合了艺术性与思想性的杰作,片中表达的思想意义绝不仅仅是普法这么简单,这对90年代的中国,甚至如今的中国社会都是具有影响意义的。
牛逼国产片!山杠爷牛逼的两行清泪!宗族式的基层管理让人联想到白鹿原。朴野的四川民歌恰到好处!三个规则体系的对抗,最后居然具化成一家子的矛盾,结局很像《真相至上》。
我从一开始就猜出了信是谁写的。倒叙插叙的手法也太小儿科。主题先行的电影让代表法律的公检法人员形象无比苍白。排除了原著小说的话,电影自身的成就能够有多少?在我看来,难题并非是山杠爷的做法是错的,而是从具体情况看来,山杠爷的做法是有理的。而这个背后的实际问题是,全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要多少年才能实现?
切入角度很不错,冷静客观的展示那个极具代表性的农村社会环境,用多个视点去刻画山杠爷的形象,提出传统与现代、老理与法律、人治与法制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这都是在那个时代,不可避免的问题,在当时的眼光来看,进步是必需的,山杠爷的命运也是注定的,只是可惜,那也是一种理想化的期待,山杠爷处理的问题,现在法律也并没有真正能够完美解决,在当今这个时代,也很有反思意义。电影冷静旁观,质朴流畅,却几度让人泪目,现在的中国电影已经没有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改革开放使得中国急剧向现代化转型,在经济发展、物质进步的另一面,是艰难转型过程中的撕裂与阵痛,《被告山杠爷》就是这样一部电影。山杠爷的悲剧,就在于外面的世界已然旧貌换新颜,可山里的风景却是一成也不变,于是在传统与现代、乡土与城市、人治与法治之间就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紧张关系,山杠爷也就成了过时的人。
7/10。山杠爷是从计划经济过度到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的牺牲品,村里的青壮年想外出发展,山杠爷却拆分私人信件看地址把人找回来束缚在田地,他执行的是大炼钢铁时期的人治:偏远山村刚走上致富,家长制代表旧的权威还未倒塌,村民把面子看最重要,泼妇付电影票被群嘲的面子丢了自杀,妹妹怕抗交公粮的哥哥带去拘留会毁坏名声娶不着老婆而哭求山杠爷,代表法治的女警察面对村办公室满屋子的奖状、锦旗和主席画像(象征道德力量),且山杠爷的蛮横行为把任务办得妥妥当当的事实,反而突出了法治的无理取闹,剧本从一开始就预设了立场把法治的道德基础全然抽空:法治惩罚的是好人,庇护的是泼妇和无赖;结尾山杠爷发现告发自己的是接受法治的亲孙,阻止媳妇打孙子,表面上新的法治权威树立,但新支书说要按山杠爷的老作风,暗示旧思想仍未退出历史舞台。
有点假的人物形象,所谓高大且无私。违法也违得理直气壮。以命偿命,他应该死刑,如果他不是party member。村规是他定,就像土皇帝。逾期不交公粮就交原定量的1.5倍;媳妇虐待婆婆,就应该游街示众。可是定村规的权力是谁赋予的?这就是问题所在。但是讨论这些没啥意义,因为他所在的party也不是选举出来的。
记得当时还是看的露天电影,题材甚好,也能反映当时基层现状,不过还是沾染了左翼电影的坏习气,有些为说教而说教了。从村规到国法,从人治到法治,看来还是要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片海报好像小林正树武士反叛经典中的一部,而它的开场设计却又好像是更有名的另一部:某人走路镜头,没给正脸,始终背影,手里攥着东西,来在某宅门前站定,将有震惊当地的大事发生!……李仁堂因此片拿下影帝,他自己也表示山杠爷乃其从影最爱。可个人赶脚,他演得的确挺好,情感饱满激荡,魅力全程主宰,可这个挺好的角色形象更像是建立在尽责且懂法的轨道上!换言之,李仁堂演的更像新时代的焦裕禄,而非氏族独统的山杠爷。虽然我们也能感受到导演试图将影片立场从这一核心角色的性格矛盾对立上向同情认可他的方向尽量挪动几步,甚至还让女检察官动容落泪。可到底他是个法盲闹出了人命啊!此设定的阴影面积实在过于巨大,以至你很难完全接受李仁堂偏主旋律式的诠释方法。当然也不必缩退到秋菊打官司的雷洛生。或许二者之间的某个地方更为合适一些?
传说中的“乡贤”和“宗族”自治;历史中“乡贤”的尴尬在于,他既是村中“长老”,同时又是国家(王朝)机器的一部分;一面代表“民意”,一面代表“上意”;一面为乡里谋福利、端正风俗,一面为国家征收赋税、维持治安;于是真正的问题在于,当上意与民意冲突时,他是对抗国家还是违背民意?他是党员
3.5 最后山杠爷的孙子爆出来是他写的举报信,虽然着实“意外”“戏剧”了一番,但对于电影探讨的核心问题并无帮助,反而是过分成了对这个剧本不小的伤害。94年的片子,难得有对共产党村书记的“好人暴政”的批驳,非常稀少罕见的法治价值的宣传,最后结束前的几个空镜也是令人小意外了一把。
想起了李鸿章,时代的悲剧。
如此偏远的乡村竟然每个人都是一口及其标准的普通话,苏力老师当年竟然说这个地方有本土资源,不可思议
套用《乡土中国》的观点,与现代社会追求法治不同,乡土社会是追求礼治的。礼是行为规范,礼治是对规矩的服膺。而堆堆坪是典型具有时间和空间上不流动特性的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已有继替趋势。山杠爷作为堆堆坪一把手,担任了家长式统治的长老,长幼秩序在他的亲为下变得和谐。但是,随着进一步继替,礼治或者人治终将为法治所取代,村规不合国法让长老权力陷入窘境,乡土性也随之崩解。乡土社会中,教化是调解矛盾的最佳手段。随着人性从西方解放,人权在现代法律中愈受重视,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现行司法制度在乡间产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却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法治秩序。”
即使社会不断进步,也一直会有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片面。李仁堂饰演的山杠爷是华语电影里最被忽略的角色,没有焦裕禄、孔繁森的伟光正,也没有姜文的《芙蓉镇》和张艺谋的《老井》的名声在外,有的是他一心为民的义正辞严,虽然也会在某些人的眼里被视为自以为是。
法治与人治、法理与情理,自古两难全。法治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是法制是行事的警戒线。触犯法律的人在法制面前一视同仁,任何地域都一样,跟什么党没关系。而山杠爷的行为虽然有利于村子的发展和稳定,却侵犯了村民的自主权利,也过于蛮横独裁。影片奖剧情交织在两条线上,让人理解并非要逾越底线才是对的,对村民的各方位的刻画也非常体现那些短视狭隘的思维。
这不是乡土中国,是后文革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