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剧改编自以色列剧《Kvodo》,是一部贯穿新奥尔良社会各阶层的政律惊悚剧。科兰斯顿饰演一名受人尊敬的法官,而其子卷入了一场充满欺骗与谎言的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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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被父亲百般疼爱的孩子,能以1%的竞争率被纽约大学录取,应该也不算是不优秀。可是他的性格非常的窝囊,情商很低。
亚当驾车撞死了人之后,虽然拨通了911电话,但因哮喘发作、呼吸困难而说不出话来,没能让911定位到出事的位置,进行及时的援救。他眼睁睁地看着被撞倒的孩子躺在路边在不断地吐血,却在惊慌中他错误地选择了肇事逃逸。这一错,铸成他一生中都挥之不去的阴影。
包括后来他对女朋友的错误选择,也同样显现出缺少理性和智慧。他最后之所以落得这样的结果,都是教育不当酿成的结果。
父亲本来是新奥尔良市一个以主持正义而闻名的法官。儿子诉说了肇事逃逸的经过后,他立刻陪着儿子一起去警署自首。可是当他看到死者的父亲竟然是当地黑帮的大佬后,他心中的天平立刻又失衡了,错误地选择了隐瞒事实。
一步错、步步错。本以为自己能掌控一切的,可是漏洞越补越多、越补越大,越来越不可收拾。
他痛恨黑帮,痛恨警匪勾结,但是却因自己的错误选择而被黑帮绑架,为了弥补漏洞而在自己挖的坑中越陷越深,离自己所坚持的正义越来越远。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对孩子畸形的爱。
在每个人的心里面,都有善与恶这二个小人在打架。善赢了,这个人就表现为善;恶赢了,这个人就表现为恶。没有任何人是绝对的善,或者是绝对的恶,都是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多多少少而已。
人生下来的时候本来是一张白纸,善与恶都是后天学会的。而学坏比学好更容易,所以,如果你想让自己的孩子长大后做一个好人,就要努力在孩子的心里多播种一些善良的种子,好让他以后能尽可能的抑制住自己心中恶的一面。
亚当是法官的反义词与对立面,如果说法官所做的是抹杀和篡改,亚当所做的就是记录并还原。
幽暗寂寥的老派酒吧,法官无所聊赖地转动酒杯,间或吞饮一口,情绪沉浸在那首莱昂纳德·科恩的歌曲《Treaty(契约)》之中。
与此同时,科菲被一名庞然巨物般的狱警送进牢房,亚当表情坚毅地架起了摄像机。
不同于之前的慌乱失措,亚当仿佛带着一种使命感,开始了一系列拍摄行动,拍摄事故发生时自己穿的鞋子,事故发生时身上产生的伤疤。
科菲孤伶伶地爬上牢房中的铺位,眼前没有光,只有蜷缩着睡下。
坚定信念的亚当,前途迷茫的科菲,每个人都携着各自的情绪面对未来,而法官给我们的感觉就像一个男人被自己所犯的罪孽深深地煎熬,甚至对此自我忏悔,可是当现实与自身运命相违,如何抉择何尝身由自己,就像那所耐人寻味的歌词:
"I'm so sorry for that ghost I made you be."
"The poison enters into everything."
歌词与嗓音明暗显晦着的是原罪与忏悔、愤怒而疲惫。法官借狄兰·托马斯的诗句"raging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哮斥着光之褪散)"评价科恩晚年的这首作品。
可是法官再次将观众的同情解构一空。法官当然存在自我审判,但重要的不是一个人的反省,而是反省后的结果。结果是法官并不是来这儿忏悔买醉的,他的目标是他转身搭讪的这个颓唐的男人,也就是亚当肇事那天去过的那家加油站的老板。
法官早就调查过加油站老板的背景,才知道他离异,知道他下班后会来这家酒吧。
亚当甚至去案发现场拍摄事故发生后的遗迹。他在做的不只是拍摄证据这么简单,他在记录真相。这就是为什么亚当会被设定为一个摄影的忠诚爱好者,这也是为什么亚当会有一个同样擅于摄影的母亲,这也是为什么要让亚当和自己的摄影老师发展出不只是恋人这么简单的亲密关系。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概括是:亚当是法官的反义词与对立面,如果说法官所做的是抹杀和篡改,亚当所做的就是记录并还原。这样一个命题令人产生的联想比剧中的这个故事更多,我想某种程度上人类在做的不外乎就是法官和亚当所做的这两件事,或者说一件事的两面。但是给我的感受是,抹杀和篡改总是占据上风,而记录与还原很难与之相抵消。黑暗中出现的是第一集黑人社区那台驱赶亚当的车。
法官对加油站老板的离异经历进行了压榨,为自己编造了一个类似的妻子出轨的经历,立刻得到对方的同情。不好意思,我说得不对,在这一次的谎言中,他不仅压榨了加油站老板,也剥削了自己已死的妻子,再一次。
法官成功骗取老板的信任,带他去加油站看监控。接下来的一段表演中,夸张的肢体和不自然的表情就是非常直白的滑稽与讽刺了。老板揉着法官的肩膀,随口找些安慰他的话,不知怎么就说了一句:"You are fucking honorable man."同样直白的讽刺,就像编剧拿着鞭子在抽打法官一样,作者意图都有太明显之嫌,这可能是本剧会招致反感的一种特色。虽然主演的演技非常出色,忽正忽反如开关自来水龙头,但是类似情节多了难免令人觉得有些刻意,戏剧化多了一点。不过也可以换个角度思考,也许我们过分将它期待成一部现实主义题材,其实它是具备很强的滑稽剧、讽刺戏的色彩的。
老板一离开,法官的眼泪就像人工蒸发了一样,迅速实施他的猥琐行动。他拍下了加油站目击者车牌,这是一个伏笔。当他询问得知录像就此一份存档之后,对方话音未落,他已冷酷地按下删除键。
亚当来到这座没准原本他应服刑的监狱拍照,当狱警质问他时,他只好搬出了父亲的名号,这一定令他很沮丧。因为这就像他一直以来缺乏勇气说出真相,所以只能顺从于父亲的计划,父亲的阴影保护却也屏蔽了他。
律师李和科菲见了面,科菲揉眼的动作让李知道他遭受了警局惯有的私刑,李怀疑他是替人顶罪。对话中出现了拉丁语元素(科菲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使是在拉丁语中),这是一处草蛇灰线的词语安排,因为本剧还有一个人熟悉一些拉丁语。在剧中,拉丁语是作为一种法庭用语,作为一种宣判的工具,也是作为一种种族歧视的凶器。科菲之所以熟悉拉丁语词,是因为他十岁开始就在法庭上面临这些。
巴克斯特家族的教母收束妆容,神情高贵却哀伤,她的目的地是关押长子的监狱。教母的豪车行经监狱外围时,有一个对比性很强的镜头,教母与车体占据主要部分,角落中挤压着一队扛着劳动工具的黑人囚犯一闪而过,他们前头监工的是两名骑着马的警察。教母坐在车中,隔着厚厚的车窗,从黑色的镜片后,漠然看着窗外的景象,少顷,车窗合上。车窗内外,是再明显不过的隔离隐喻,教母对自己的儿子那样爱怜,却对别的人遭遇不屑一顾。
责任心换来的是效率的低下,法官接手的案子往往积压过多,甚至在超期未开庭后导致重犯获释。但这并不能由他来负责,因为这是系统性问题。在上司一通电话中,他听到了“巴克斯特”的姓氏,如遭当头棒喝,他嗅出了新的危机正在迫近。卡洛·巴克斯特就是教母去探访的长子,她正设法让他参加弟弟的葬礼,表面上是这样。卡洛是一个强烈的种族主义者,现在他将要获得保释,走到阳光下。而他所知的一件事是,一个黑人杀了他的弟弟。
亚当混入父亲上班的法院,电梯中发生了一出趣意盎然的桥段。稳定的三角形落位,两个嫌犯居于前景和戏剧的第一层,亚当居于后景和戏剧的第二层,而且居于空间的重心和戏剧基点的位置。两个神态轻松的嫌犯一左一右,先后分享了自己“不值一提”的违法行为,忽然一齐回头望向亚当。“谋杀。”亚当坦言。两个青年兄弟爆出大笑。亚当也笑了,他终于说出来了,嘴角带着一丝释放的快感,旋即又坠入沮丧,因为他只敢在和两个陌生人玩笑般的对话中说出真实。
这个别致的小段落中,小型的密闭空间宛如一间微缩剧场,对称的镜头,层次分明的三段式对话,营造出特别的仪式感和喜剧性。而重心始终在亚当身上,这一切也只为亚当的心理服务,空间中喜悦气氛与他心中的阴暗面形成令人焦虑的张力。
李律师以大律所律师的身份直接找到了当地地检官讨论科菲的案情,但是这位地检官出于很简单的利益计较——不能得罪警方,更不能得罪巴克斯特家族——拒绝提供帮助。值得注意的是,剧中出现的黑人笼统而言分两拨,一拨是弱势黑人,一拨是主流黑人。前者不用多说,而后者——律师李是黑人,议员查理是黑人,法院院长是黑人,地检官是黑人,这一切都没有改变体制性种族不公的现状,没有对当地黑人总体的境遇改善产生可见的正面影响。甚至,除了李之外,上述其他黑人精英还令人产生这样的质疑——他们不仅没有做出正面贡献,还听任、助长甚至利用了这样的现状。最简单的例子,查理的选票从何而来?
巴克斯特家族的教母亲自出马一趟,明暗两手,一手驱策律师辩护,一手贿赂当事官员。体系和程序在她面前如同浅水,平蹚可过。看她在典狱长看似脆弱可怜,实则令典狱长哑巴吃黄连,不光一句话都无法抗逆,这烫手的钱想不要也是不行的。在一套看似完善的民主机制面前,在一座庞然运转的大城市之中,一个犯罪家族就这样气势汹汹,来去如风。
议员查理在警局的盟友副局长鲁尼找到了小莫,因为他得知了律师李找地检官的消息。剧中有一点非常令人震惊的就是,情报的传递速度之快。从这一点就可见这个系统内部的溃烂之剧。
鲁尼是替查理做阴暗处的勾当的,而查理自己则站在阳光下,站在他的黑人支持者的簇拥之中,扮演着他的政治身份。鲁尼和查理这一前一后两个情节绞在一起,便是藏不住的讽刺。
在支持者面前的查理风趣、有担当,但是一转眼,查理和法官走入暗室之中,愤怒扭曲了他的面目,他指责法官使他卷入了麻烦,威胁了他的政治生命。如果你因此有点同情他,也和他一起指责法官,你就上当了。查理之所以会有这一次轻而易举的违法行为,不过是因为他之前已经有过很多次违法行为,他早就成为一个两面人,他之所以会毫不犹豫地帮助法官,当然不只是因为交情,其中有重要的政治考量——拉拢法官,利用法官的道德名誉,为自己竞选市长背书。
事情的本质是这样的:在法官成为两面人之前,剧中不知多少人已经成为资深两面人,是法官的失足勾连起了偌大的一幅由这些资深两面人绘就的城市黑暗地图,撞破了整个体制的中空与塌陷。
但是法官的政治价值是很大的,查理不会轻易放弃这份政治资本。只是,如果他知道是法官的儿子撞死了巴克斯特家的小儿子的话,他就不会这么想了。
法官找到亚当的摄影老师,同样是他危机防控的一部分,他早就知道亚当和老师的关系,却一直不动声色,你可以说这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父亲,但这样深的城府也的确令人惊悚。既然摄影老师是亚当在母亲去世后寻求的安全港,法官就不会想不到亚当有可能向她倾诉自己的心事——包括那起车祸。令老师感到紧张的自然是她以为法官是看破了她和亚当的师生恋,来兴师问罪的。最终法官套问出了答案,摄影老师对亚当的秘密还不知情,如果她知情就不会问亚当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摄影老师也很稚嫩,这么问等于直接暴露了她和亚当的亲密程度)。但法官想不到随后的变化。
亚当在暗房里的这段舞蹈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段落,一个少年窒压在胸中的黑色蝴蝶在无人知晓的空间秘密地躁动、释放。这样一个情节是总体气质沉郁的本剧时机合适的一次情绪变奏,一次喷薄。
亚当清洗胶卷时,对着其中一张底片凝视了半晌,看其形态那是巴克斯特家次子垂死时的体态。当时亚当就像此时,望着流逝的生命,只是那时身在局中,六神无主,而现在是事后的追忆、重现,是静谧的痛楚和明知不可挽回却尽力试图挽回什么的淡惘。
在两人的约会中,法官引导李,让她不要深挖真相,而是抓住实用的条件追求给科菲尽量多的减刑。李以为法官是像从前那样,对她进行思维训练呢。法官套问李接下来的对策,李的回答可能让他觉得有点失控,因为李不打算仅止于减刑,而是要用媒体手段,迫使地检官撤销指控。把事情搞大,造成社会影响力,引来无数关注的眼光,对法官来说无疑是脱轨的。
当法官走进家门发现南希警官正采集亚当指纹的那一刻,必定是这一集最为惊悚的时刻了,法官脸上一副一切都已完蛋的表情,都进行到这一步了,离败露还能有多远?亚当平时惯用右手,他在事故现场打电话,握吸入器,使用的都是右手,法官进门那一刻,南希正握着亚当的右手手指一个接一个地打模。
南希对这对父子进行了证言采集,背景乐音幽玄,父子俩心照不宣地编织谎言,在座的南希毫不知情,却无时不给他们带来心灵上的压力。在听亚当圆谎时,法官脸上带着僵硬、敏感的笑,时时担忧事情败露,他几乎屏着呼息,却又要故作放松之态。但亚当把这个谎圆回来了,法官大人多少觉得欣慰。当南希拿出那副手铐时,你能领略到的是影片调度者的功力,因为你的情绪始终被牢牢掌控着。
这个情节以法官的一句拉丁语"mea culpa( 我的错) "和父子两人阴暗中的对望特写结束,父亲的脸为黑暗吞没殆尽,亚当的面庞也已隐没泰半。谁是谁非,答案只会越发模糊。而这句拉丁语台词,也与科菲见李时那句拉丁格言达成形式上的共鸣。拉丁语成为一种判词,拉丁语成为种族歧视工具,拉丁语成为拷问心灵的鞭子。
对巴克斯特家的教父而言,儿子的死因仍然不够明朗,欲念帮的复仇行为并不能完全说服他。但他的白纸扇认为原因不重要,但必须反击。教母更是主张以血换血,算个总账(we go big once )。
法官试图和亚当展开一段轻松的聊天,可是一切美好昔日已不可挽回。法官只想让一切重回正轨,亚当却接受不了若无其事的假象。明天依旧会是数千个星期六当中的一个,可明天还是一个与他们相干的少年下葬的日子。
可是次日,法官却出现在了少年下葬的墓地,注目下葬仪式的过程,流下愧疚的眼泪。但这动情仍然短暂,你不知道是应该说人性的分裂太过遽急,还是应该责怪变故发生得太快。巴克斯特家族教父的长子由路易斯安那州惩教局监押过来参加葬礼,却转眼被新奥尔良警方将犯人接手。这意味着巴克斯特家族的长子将和“杀死”家族次子的科菲成为狱友了。法官何其捷智,一下子就悟到这一层,他要阻止这件事发生。他要阻止发生的这件事,就是教母俯在长子耳边交授的任务——杀科菲,为弟弟报仇。最后,教母的长子目光凝重直视的方向是弟弟的墓穴。
李是这座城市的外来者,她很聪明,但并不能像法官那样摸到这座城市的黑暗之心。地检官答应她取消对科菲的指控,明天早上就将科菲无罪释放。地检官忽然答应得如此干脆,退让如此之大,这是非常突兀的,突兀得就像他知道科菲活不到明天早上一样。法官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虽然他已经要求治安官给科菲提供保护性监禁,但他对这项举措的效果没有多少信心,巴克斯特家族对新奥尔良警局的影响力他不是不知道。可是对他来说,他已经尽力了不是吗?他可以说服自己心安。而眼前他要做的,是如议员所说,搞定眼前这个女人。而搞定一个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搞她,同样来自议员的“教诲”。
这一集最后的蒙太奇交织于两个少年对自身命运的彷徨失控。
亚当带着自己拍摄的那些照片来到老师家中,将淤塞心中的真相和自责一股脑吐露出来。真诚,是他想要追求的。至少现在,他做出了突破,做到了对一个人真诚(虽然这样令他的老师成为法律上的知情者)。
突如其来的体检是一次阴谋,科菲的生命已危在旦夕之间。把科菲带到医务室的白人警察和及时出现解围的黑人警察应该都是知情的,他们身后分别是巴克斯特家族和欲念帮。科菲为欲念帮背了锅,欲念帮许诺保他无恙,但是他们决定放弃他了。表面上看是那个黑人狱头的一套逻辑,巴克斯特家族惹不起,这是一部分原因,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欲念帮也不想留科菲了。因为科菲这个人活着,谁能保证像李这样的律师不会透过他发现黑幕后的景象,而一旦面临这种情形,像查理这样的政界大佬还怎么能够放心睡得着觉呢?科菲是主动去死的,科菲是被劝说着跳井的。科菲是被牺牲的。
更大的悲剧已经发生。一个少年因为一起不幸的事故死去了,这是一个日常的悲剧。又一个少年因为一次无辜的卷入走向死亡,这是一起人为的恶行。还会有下一个遇害的少年吗?
公众号:段雪生
《绝命毒师》里的老白这次不用再制作毒品了,他成为了一名法官。他深受大家关注的原因,除了其刚正不阿的品性外,还有他不幸的遭遇——他结婚三十多年的妻子在一年前被枪杀了。老白努力工作努力生活,试图从这样的创伤中振作起来。毫无疑问,他17岁的儿子Adam成为了老白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精神慰藉。 但谁能想到,正是这个儿子将他推入了深渊。 纪念日当天,Adam开车前往母亲身亡的地方祭奠她,但那个地方是黑人聚集区,一个手无寸铁的少年独自去那里是很危险的。在一堆混混走向Adam的时候,他感受到了威胁,哮喘发作,在慌乱逃离的途中撞上了骑摩托车的17岁少年洛克。洛克当场身亡,手足无措的Adam拨通了911却没有勇气告诉警察发生了什么,他最终逃离现场,并将洛克的手机丢入河中。那个少年的尸体被孤孤单单地丢弃在水沟旁,只有路边的野狗在舔舐地上的血迹。
Adam告诉自己的父亲发生了什么。老白原本是想让儿子去自首的,甚至联系了警探和律师,但他发现死去的洛克是本地最大黑帮头子的儿子。感到小命不保的老白马上转变了策略,他决定掩盖儿子撞死人的事实,并就此开始了一系列制造假证据的操作。 说真的,除了最后一集老白对包庇自己儿子的行为振振有词的样子让我有点恶心和气愤以外,对老白这次的角色,以及这个角色对应的行为,我都是持中立态度的。《法官大人》这部剧我最想吐槽和研究的,其实是老白本剧中的儿子Adam,他是躲在父亲名望背后企图明哲保身的傀儡和巨婴,如果他不死,总觉得他最终会成为魔鬼一样的存在。 【瘦弱的哮喘少年】 都是17岁,但和出镜率几乎为零的洛克对比,Adam无疑是瘦弱的。从后来洛克的姐姐Fia嘴里,也能大致知道洛克的样子:开朗、幽默、健壮。而这些,统统和Adam没有任何关系。Fia调侃Adam非常适合去纽约大学,因为那里特别欢迎书呆子。 更糟糕的是,Adam还有哮喘,这也就决定了他和所有炫酷的运动都无缘了。受母亲影响,他唯一喜欢的只有摄影。 身处最需要受到关注的青春期,但Adam被大家关注的只有父亲是一名法官以及母亲的暴毙,他内心无疑是苦闷的。所以他先爱上了自己的摄影老师,后来又爱上了Fia。前一种恋爱不被法律允许,后一种更是被道德谴责,但Adam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安。 虽然没有同龄人的接纳,但长辈们对他充满了包容和爱意。老白自不用说,他还有教父,外婆,甚至父亲曾经的同事都对他关爱有加。大家不仅因为他失去母亲而心疼他,也因为他的哮喘心疼他。老白知道他撞死洛克的第一反应就是问他是不是因为哮喘,两人发生争执后老白也生怕他哮喘发作。 这个名叫Adam的男孩,从生理上就占尽了便宜。没有人会想到,这么一个可怜的孩子,会犯下如此罪行。 【爱情里的渣男】 Adam有两段感情经历。 他是以和女友在床上相拥的方式出场的,但这位女友没有出现在他的日常校园生活中。直到Adam上摄影课,镜头用暧昧的方式暗示了他和摄影老师的关系,观众也就明白了其中的玄机。Adam在课上暗搓搓得向老师表白,但实际上他的爱并没有那么深。 他缺失了母亲的爱,便在第一时间找到了最具有母性特质的对象——他的摄影老师。从后面老白和老师的谈话可以看出来,两人确实是在Adam母亲去世后越走越近的。但当Adam认识了Fia,他被对方的热情开朗所吸引,于是,他连一个电话或者暗示都没有,就火速抛弃了摄影老师,和Fia开始成双入对。而这个时候,摄影老师却在为两个人的未来打算,想和Adam开始一段不用隐藏感情的生活。 但是,Adam真得爱着Fia吗?那也未必。Fia在这段感情中一直都是坦诚热烈的,而Adam却始终犹犹豫豫,眼神里都是闪躲、迟疑和心虚。与其说他被Fia的性格所吸引,倒不如说他被对方是洛克姐姐的身份所吸引。 两份感情,Adam都是渣男:第一段有关于背叛,第二段有关于隐瞒。 说到底,他都不够坦率和真诚。 【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对于老白帮他隐瞒罪行的行为,Adam不仅不赞成,甚至可以说是愤怒的。他每天不是消沉就是抱怨,尤其不能接受有人成为了他罪行的替罪羊。 但他的良心也就止于愤怒了,他的振振有词有多伟岸,他的行为就有多虚弱。 最不能让我理解的,就是Adam甚至跑到了法庭去看相关案件的审理。他的表情除了刚开始有些不忍,之后都是事不关己的冷漠。 有一段剧情颇有意思:Adam在法庭的电梯里遇到了两个人,他们在讨论自己的罪行。然后其中一个问Adam为什么你在这里?他带着一丝奇怪的笑容说“Murder”。这个奇怪的笑容最真实地反映了Adam的内心——他也许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憎恶自己的罪行,甚至可能是享受的。 所以,当Adam最后倒在血泊中时,很多人的感受跟我一样,那就是极度舒适!这个卑劣的角色总算偿还了他的罪过,希望第二季他不要活过来。 拭目以待第二季会讲什么。
在歌声中安迪走出了强加于他的监牢,在歌声中法官走进了自身编制的囚笼。
迷暗的清晨,浑浊的呼吸,沉重的脚,沁湿的后背,开头几个镜头已令人产生一种猜疑:这不会是一个轻松的故事。
迎面而来的电车,显示我们的主人公奔跑在他不应该奔跑的轨道上,这无疑也是一重隐喻。
极高的俯瞰镜头,多少暗示本剧将以极高的道德之眼,凌厉地审视这个故事的发生。
主人公进入一片墓区,靠坐在其中一座墓碑之前。而平行出现的另一个镜头是少年从书桌上捧起一个中年女性的照片,神色哀伤。我们很容易就能联想到镜头试图暗示的信息:这是一对父子,照片中的女人是分别是他们的妻子和母亲,而且女人已经去世。
节奏加快,少年准备上学,他使用吸入器的动作不经意地告知我们,少年是个哮喘患者。
他随身带着相框,匆忙剪下几朵小菊花,将他们放在副驾驶位,最后将吸入器也丢在旁边——这个重要道具得到了强调。
车子驶出院落时,街对面的邻居看在眼里。
场景跌入另一个家庭,一家四口,父母儿女,场景中的声音元素与光线都是明快、有活力的。这与上一个家庭的孤立、昏暗与沉默判然相异。
这家受宠的儿子从父亲那里得到一份惊喜的生日礼物——一台出色的摩托机车。
于是此时,两个少年均已开车上路。画面在两人间的摆动,也令人产生不祥与不安的猜想——也许将有一场悲剧性的车祸。
但是悬疑将被暂时延宕,本剧的主人公还要完成他晨跑的任务。他来到一幢简陋的低房门前,对里稍作探望、打量,没有说话就走了。屋子里有三个黑人孩子,没有监护人在家。
在点缀着不安感的配乐中,再度出现两个少年正在驾驶的交叉镜头。
开着小破车的少年在一个显然位于黑人街区的商店前停下车,将母亲的照片和菊花放在店前,令人联想少年的母亲的去世与此地有关。
一群同龄黑人的逼近让他紧张起来,急忙驱车逃离。
黑人青年浓烈的敌意和地上破碎的照片缓缓诱出剧中潜在的黑白问题。
黑人社区的敌意令白人少年越来越紧张,哮喘发作起来,吸入器被颠簸到座椅下面,交通事故的细节因由被一步步埋下。
这时,事故发生了。嘭!摩托少年飞出的身体在惯性中翻滚,卡在汽车前轮下的摩托车与地面迸擦出剧烈的火花。
追赶哮喘少年的那辆车中的黑人青年没有理由没看到这出事故,但是他们随即开走了,没有施救。
一头犬目睹了这一切。在这里,犬的双眼与邻居的目送至少有一重相同的意思,起旁观视角的作用——而并不一定起证人的作用,代表一种沉默的注视,带着一种超然的间离色彩。自然之眼就那么看着罪的发生,看着人们如何地自我作为。
车祸之后细节被篇幅奢靡地记录下来,简直是一笔一笔地在细细描摹。低声轧轧的轮毂,缓缓旋动的头盔,撒在前景中的一只鞋,底盘沥油的车,缀几声鸦鸣掠掠,以及未曾熄火的电机白噪音。
车厢久久地静伫无声,镜头微微向车体进逼,使我们仿佛能听到哮喘少年的慌乱压抑的心跳。呀——车门打开的声音仿佛轻轻拧开了一个易拉罐大小的压力阀,好歹令人缓了一口气。但紧张的呼吸依然如哮喘的症状,片刻都不容快畅。
滞重的呼吸声简直完美地控制了观众的胸腔,掌握了整个场景的节奏感。后背的跟随镜头将观众的卷入当事人的情绪位置,正面的面部拍摄又如同将肇事者的表情盖章印戳,那份惊恐、畏缩、茫然,也令观者感到无措。
两个白人少年终于照面,他们的家境、生活、性格全然不同,这多半是他们人生中第一次见面,而且将会是最后一次。但他们——以及之后我们还会看到的一个黑人青年——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是同龄人。一场与恶意无关的事故,翻覆了他们的命运,也将他们的人生紧紧纠结在一起,并且甚至在不远的来日还将搅动这座城市的秩序,以及审讯人性深处的道德与罪愆。
腿骨翻折,脑后血流成泊,更可怕的还有看不见的破碎的内脏,摩托少年已经没救了,他上身还穿着姐姐的黄衬衣。这张有着纤细蜷曲睫毛的精致面庞如同中世纪宗教画中的美少年,嚅嗫的口唇想要说出什么话来,这是他料想不到的遗言方式与时刻。
直视死亡的强压令哮喘少年落下泪来,他将耳朵凑近摩托少年的嘴唇,但语言已永不能成形,气流从腔体喷出的“遗言”是血浆。
弧线好看的眼睑中那双美丽的眼睛很快就暗淡下去,镜头依然在残忍地渲染暴虐的死亡,生命恰是在突如其来的死亡面前最富生命力。如同目睹一江东水刹那倾空不可回转,那般短暂的极致,那样脆弱的华丽。然而这稍纵即逝的一幕却永恒性地停留在见证者的眼底。死者已矣,生者安适?
严重的窒息感不仅体现在情景场域,也实质性地令哮喘少年无法喘息。漫长的爬行与窒息的呻吟将观众的咽喉扼住最后一程,与这种生理痛苦的延迟相伴而来的其实是精神的愉悦,电影何尝不是一场施虐仪式。当吸入器终于派上它的用场时,它既拯救了哮喘少年免于窒息,也解脱了观众的生理受难——却也同时解除了观众的精神宴飨。吸入器的按钮在这里既在实际意义上缓解了患者的症状,也在抽象意义上缓解了“观众的哮喘”,故事内外的节奏氛围随之一变,剧情与观众的情绪都驶入新的轨道之中。也正是此时,哮喘少年“清醒出境”了,畏罪的恐惧瞬间驱走了正义和负疚,他逃走了。狼狗的下蹲和探舌,自然可理解为对嗜血的准备,但也从影像意识中流露出对少年的挽留和失望——正如观众的心理一样。
当狼狗舔舐逃逸现场的死者血迹与俯拍中有意被强调的法院廊柱的线条这两个画面对接到一起时,牵动的是你心中怎样的情绪?悠悠冷冷的背景配乐在法院恢弘而空荡的内外景中,给人以上帝的凝视,这种凝视带有道德审判的意味,有一点伤感,有一点冷酷,还有一点嘲弄和讽刺。
当结束晨跑的主人公——法官跑进法院内景中时,整个空间都是被阴影充分笼罩的,阴影不仅落在穹顶和四壁,还将他的身躯厚厚地包裹。
当法官在淋浴时,镜头和配乐又给人以圣洁之意,仿佛他在接受精神性地沐浴、洗礼。
但是镜头却旋即切换到他抛弃遇难者逃逸现场的儿子,一个靠在等信号灯时给人擦车玻璃要钱的黑人将一桶不见得多干净的水不由分说泼在挡风玻璃上,拿着刷子胡乱地擦洗起来。这样的镜头冲撞给我心中带来的反而是不洁的感受。哮喘少年的惊惶之举仿佛表明这样草草的“擦拭”和“清洗”,是洗不净心灵之“罪”的。也可以说,这是对后续剧情中,法官进行的一系列掩盖行为的预审。
接下来一个镜头更为恐怖,让我们再回味一下。法官低头看着镜头,整张脸沉浸在黑暗之中,看不见表情,水流从他的头顶流到额头、眉骨,再从眉骨凝成两条线,倾注下来。一个将要失去面目的高尚之人将会变得多么可怕?我们只能随着故事去见证。
哮喘少年给法官打去电话,让我们确认了两人的父子关系。
接下来是一个很日常的庭审情节,将让我们看到法官主角日常的一面。
在进入情节的开始,出现一个细微的小插曲,一个名叫费玛丽的嫌疑人名字与单词female拼写相同,法庭人员“自然而然”地将她的名字念错了。费玛丽当即纠正对方,并说自己昨天就纠正过他一次。加这个小细节干什么呢?我想这样的小细节会在之后的故事中不时穿插,因为我猜测这个故事不会仅仅只是落足于人性之上,它必然也要踢到体制这块铁板。一个体制是死是活,是否公平,有没有将每个人都放在眼里,会从大的案件中体现出来,也可以从小的细节中被看出来。
相对法庭通报受审人员名单的公务员,法官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先是关心一名老律师的身体,并为自己的唐突致歉。但是与后面大桥上抛弃证物的情节一对应,又会产生反讽,当时法官欺骗交警自己得了前列腺癌,灵感正来自这里。
接着,法官做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一件典型事件,稳固了他在观众心中的日常形象——请注意我在这里并没有暗含讥讽,如果存在这种意味那一定是来自人性本身的自我讽刺性。这件事让我们知道了他晨跑时去到那家人门口的真实原因——为了司法的公正性,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存在疑问的细节,因为他的判决能影响的不只是嫌疑人自己,还是她背后的四个未成年的孩子。
法官在听了白人警官用“精确”的证词对一个黑人母亲费玛丽进行的指控之后,将费玛丽身边最大的孩子尤金请到前面,让所有人能了解这个家庭的破碎,这些孩子无助和危险的处境。从对话中还得知尤金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是混帮派的,这是一个重要的伏笔。法官之所以细细询问费玛丽的孩子,也是提示白人警官,他的证词将会产生的影响,希望他能自觉撤销指控,因为法官知道白人警官做了伪证。法官早上之所以跑步到一幢旧房子门口——也就是费玛丽和尤金等孩子的住处,正是为了现场验证白人警官的证词。那是一幢shotgun house,之所以会这样称呼这种房屋,是因为站在前门,能看见一条走道,直通后门,所有房间都在走道两侧分布,用一把霰弹枪能将子弹直接从前门打到后门。而白人警官声称自己站在前门,看到了浴室中的费玛丽正在藏毒,这是违背常理的。
在这一段情节中,当法官走上台阶时,在相对位置上他已处在高处,意味着道德审判的势态已经形成,这很自然地在镜头语言中得到体现——仰拍站立的法官,俯拍局促地坐在证人席的警官。毫无疑问,他用缜密精准却充满人情味、尽职甚至超于职责范围的行动和语言,洗清了对一个无辜弱者的诋毁,也挽救了她有倾覆之危的家庭,而白人警官作为令人不耻的那一类人,反衬出的是法官这一类人的高尚德操。
尽管我们会产生一些不安的疑虑,作为一个法官他为嫌疑人的所作所为是否已有过度之嫌,毕竟他好像将律师的工作都已经做完了,双方在场的人员仿佛都只是作为他的陪衬而出现。但没有人会怀疑法官于庄严法理之外充分流露出来的可贵人情。这正是这一出戏的情绪重心所在,它稳固了法官大人富有同情心的道德形象。如果没有这一稳固形象的先行确立,之后的反转将失去戏剧力量,也失去道德合法性。我在看《甄嬛传》的时候就一直为剧本对甄嬛这个角色的初始设定非常存疑,因为我分辨不出编剧到底意图将她确立为一个天性单纯善良的人,还是一个本就心机深奥虚伪的人,这会观众非常警醒自己对主人公的共情——尽管这也是一种应该具备的效果,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创作者有意为之。在我看来,甄嬛最初所处的道德位置就是模糊的,从未被清晰地确立过,清醒的观众难以轻松地说服自己去认同这样的角色,因为这样的影像骗术还不够高明。
显然没有以正确方式应对事故的法官之子亚当在事故发生后,因为“毛手毛脚”,留下了过多的“破绽”。(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不打的话,就是在指控他是一名犯罪分子,在进行自主犯罪,可我觉得事故属于双方责任,不过摩托车在这样的道路上高速行驶和开车时因为哮喘发作而驾驶不当,哪个责任更大从一开始就不是故事的重点。即便出现逃逸行为,亚当也并不是那种真正冷漠的恶徒,更多体现出的只是一个并不成熟的青少年在剧变前的措手不及和一念之差。)这些“毛手毛脚的破绽”包括却不限于:让911得到了他的报警录音,在事故现场留下太多指纹和将成为关键证据的吸入器,去加油站加油导致被监控拍到,与排队加油的其他人打招呼看到脸,甚至露出衣摆上的血迹。当然他最大的错误其实是一时犯蠢逃离了现场。这大量的破绽对故事的意义在于制造了非常大的障碍,迫使法官在为儿子掩盖时将费尽心机,疲于奔命。我们可以预料到事情将会越来越失控,而主人公的良知人性将会面临越来越深的煎熬。只是我们不知道何时何地才是终点。我们也说不出我们究竟是在希冀不要看见深渊的形状,还是相反——我想身为一个观众,我们无须避讳内心的凶险冀望,因为观看本身就带有无罪的原罪,我们当然在期待着深渊的发生。
亚当将死者手机扔进郊区桥下的河里,通过他的眼神你也知道,他此刻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观众也没有理由为他开脱。
当他开车回到家门口时,对路的邻居再次目睹了他的行踪。
亚当忍受内心煎熬,刷洗手上已经干涸的血渍,此时狗再次成为一旁的见证者。他抬头看了一会儿镜子,镜子是我们凝视内心的窗户。他仍然是个幼稚的“cleaner”,将带血的刷子随意扔到垃圾桶,并试图将带血的衣物扔到洗衣机里洗净。相比之后法官的“清洁”处理,经验、心智天壤之别。
法官出庭之后,出现一个穿戴礼帽礼服的黑人,一望身份不低。对话得知法官帮过黑人大佬的忙,帮的什么忙,里头有没有买卖,尚不清楚。
法官回家后见亚当情绪异样,起初以为是由于自己妻子的逝世忌辰。直到经过耐心询问,他才知道亚当撞死了人。
当他得知这一事实的时候,我们看到他对死者深切的愧疚和同情。但是值得注意的是Cranston的演绎方式。他始终使用了一种非常轻盈的声音和动作,这可以理解为法官的温柔性情与对他人的极端尊重。但这无疑也是一种有意为之的形象塑造。在沉重的事件面前,一个人既能展现充分的同情,又能克制不失仪,未免太完美,这种完美会令人感到疑虑。而且当法官的形象呈现后续的裂变和翻转之时,之前给观众的印象越是美好,之后就越会令人清醒、冷感,从共情的情绪中抽离,变成审视。
在法官与自己的孩子对话的过程中,我们无时无刻不能感受到他对孩子的爱,我们能意识到这是他心中对已逝妻子的承诺——要不惜一切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这也成为他随后徇私枉法的根本动因。
法官与亲生儿子的谈话令人想起在法庭上,他对无辜的被告人费玛丽的尽心呵护,两个时刻的共同点是他身上漫射出来的情感光辉。这在平时的工作中或许是极好的品质,但是在私事中却暴露出了问题。因为他的“情”隐隐是凌驾于“法”之上的。这里我希望你能注意到的是此时与之后法官的一连串语言与动作。在法官与亚当谈话时,他已在引导亚当,倾向性地为他建立脱罪的供词,不过这一点或许是下意识行为,但也说明即便他身为正义的守护者,他也只是一个充满感性的父亲。
成熟的法官自然明白怎样做才是正确的选择,他决定带亚当去自首。可是在去警局之前,他却额外打了个电话,找自己的熟人警官南希·卡斯特罗。等到了警局后,他也不让儿子和自己一起出车门,而是自己先去打头阵。我想这些行为是很正常的,虽然它不见得是高尚的。但是问题在于,法官的既有形象并不是一个庸常之人。因此这里法官的前后形象已经呈现反差和裂缝(I won't not do what's smart just because it's my own son.)。作为一个法官,他更是清楚好的辩护服务的重要性,因此在他还没走出家门时就已经拨通了一名律师的电话,事后得知这名律师是他曾经的学生李·德拉米尔。法官此时拨打的两通电话都没有通,这两个女性角色尚未登场,但是在后文会与他的案件紧密纠结在一起。
带着儿子出门投案前,法官在独处的小隙,捧着脸哭了一会儿,此时我们的情绪仍是完全站在他这一边的。但这是最后一次拥有确定无疑的情绪矢量,稍后情绪就会开始发生位移和分化。
OK,这大概是一个夏夜或凉爽的秋夜,虫鸣声卓著,法官在做对的事情,将他的儿子亲手送到公义程序应有之地,在警局外他缓慢踏着的步子表明他知道这一趟意味着什么。儿子将入狱,自己的工作和名誉都将面临损毁。站在警局门口,他回头望了一眼车厢里的孩子,多少有些决然地拉开了那扇门。直到此时,法官所做的每一步都是对的,尽管每一步也都尽可能追求个人的最大利益,但每一步都是合法的。于是他走进警局,已经将要走到警察的办公桌前,一阵撕心的哀叫却将他扯往另一个的方向。他不能不一眼就认出了那个悲痛的女人是谁,那个紧紧搂着女人的男人又是谁,因为他们是新奥尔良市有史以来最残酷的犯罪家族的教父教母。他也不可能不马上就意识到他们为什么和自己同时处在同一家警局,还如此崩溃失控,因为亚当撞死的正是他们的孩子。此时他的脑海已经应激式地飞速转动了很多念头,就像一辆开在黑夜高速公路上的汽车,他已经能料想到方向只有前方,而前方只有更多黑夜。巴克斯特家族的势力触角,自己与对方的实力对比,真实社会的运行法则,法律程序的脆弱无力……这一切在告诉他一个坏的答案,一个他不能承受的答案,那就是他会失去自己的孩子。
法官映在玻璃门上的脸注视着巴克斯特夫妇,那一刻他已做出决定,那就是推翻自己先前的决定,不再将儿子交出去,而是为他隐瞒。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它不仅是一个公民违背了法律,它还是一个法官违背了自己身为法官的根本价值,这同那个在法庭上的高尚形象发生极端化的分裂。从此,观众对主人公开始新一层的审视。
法官向儿子解释了自己发生根本性转变的原因——巴克斯特家族的险恶。这从一个法官口中说来不一般,因为一个法官的最高信仰即便不是法律,也肯定不应该是暴力或权力,这是令人无法想象的,何况德夏托还是一位这样德高望重的法官。原来,他对法律的信任是有限的。可是这似乎又不仅是他个人之咎。如果一名德高望重的法官都不能充分信任司法正义的力量,那么这个国家的司法体系是一定有问题的。一个法官的眼睛,是和市民的眼睛不同的。市民的眼睛看见的是阳光下的建筑,和行道树下浅浅洒落的阴翳。可是法官的眼睛可以看到一座城市的深层塌陷、暗渊沼泽。相比儿子的一念之差,法官的“一念之差”更为自觉自主(Adam,this is the rest of our lives.)。但无论如何这是一次铤而走险,是他人生中的重大转折,也是对自己的深刻背叛,从此他内心稳定的道德内核发生裂变,他的生活将不得不生活在光与暗的两种对立空间,他的道德信仰将不断与残酷而卑劣的现实发生烙铁与铁锤的交战。但与此同时,法官的抉择也流露出浓厚的悲剧性的无奈。
电视新闻中,巴克斯特家族的老大阴森森的传信令法官更为强化了心中的恐怖气氛,这催促他加紧掩盖真相的步伐。一眼就能看出,法官的处理方式比亚当缜密得多。这显示出一个法务工作者在枉法时的优势。也许行动经验上他一时还显得生疏,但他拥有最严密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而且他懂得城市的权力网络、运行秩序和明暗规则,他其实就是一个人精。只是在服务大众时,他是一个有益无害的人精。
但一个不合时宜的疏忽发生了,他将擦拭过血迹的一块抹布顺手扔在了地上。家养的宠物狗如同间谍般出现,叼走了这块带血的抹布。宠物狗的视线、穿插和在场,令人想起事故现场那条无声注视的(或许是)流浪狗,它们是人类罪恶无声的见证者,我们根本不会注意到它的在场,但这恰恰说明罪恶的无可抹煞,在线性时间的轨迹之内,你无法让一件发生的事情没有发生。归结到法官正在做的是,也可以这样说——你永远无法将留下的血渍擦净。或许正义之眼会暂且失明,但是自然之眼是全能永在的。
法官在收拾车厢时,开着手电筒,又引起了对面邻居的注意。被狗叼走的带血抹布,车祸现场布满指纹的吸入器,邻居的目击线索……等等,或许会成为日后事发的东窗,或许并不会成为证据,而只是在象征意义上暗示着观众,关于罪恶的不容遮蔽,关于人性幽微处的不慎泄露。
法官开车来到大桥,将打包好的一整袋现场证物,投进密西西比河,证物很快会被冲到遥远的下游,消逝无踪。但一个黑人交警让法官陷入一个小小的困局,虽然法官机智地化险为夷,但这再次证明没有密不透风的墙,再周全的计划永远都有不可预测的变数。整个亚当的逃离故事和法官的掩埋故事布满一个个的小小失误,但就是这些蛛丝马迹构成了整张经纬细密的罗网,而为了掩盖这些失误,就势必要开始新一轮的掩盖,直到败露那一刻的到来。
桥上的情节还有两点令人玩味的地方。第一点是法官用来化解困境的谎言灵感来自白天庭上的辩方律师,这样的聪明急智不能不说颇为讽刺。第二点是放他一马的这名交警是个黑人。在白天的庭审中,法官对一个黑人女性宽厚同情,在深夜的大桥上,一个好意的黑人警察对他法外留情,一环一扣,仿佛因果。
忙完一切,法官回到家中。亚当在沙发上看《肖申克的救赎》,法官神态轻松,坐到亚当旁边,拍拍他的大腿,意思是尽管放心,我已经处理好了。影片行进到广播站放歌的桥段,《费加罗的婚礼》一曲丝绒般动听的吟唱弥漫在监狱的上空,弥漫在静谧的夜晚,抚慰着无法平静的心灵,血腥的气味仿佛已不可闻。亚当将背部放平,躺靠在了沙发上,而法官将一个抱枕搂在怀里,一片祥和气氛,混若无事也似。
而平行中插叙的是巴克斯特家族首领夫妇来到事故现场,影像提醒我们并非什么事也没发生,在一个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子使真相沉默的同时,另一对父母正在自己的儿子惨死的现场聆听无声的呼喊。一只遗落在现场的吸入器映入视野,成为啮开这沉默的一枚锁匙。
画面回切,蓝白的冷光映到法官父子脸上,我们发现他们沉默的面庞底下其实压抑着深沉的躁动。镜头缓缓推到法官脸上,那底下深藏着一座深渊。
《肖申克的救赎》救赎的是人类麻木、投降的心灵,它要用追求自由的不懈灵魂来警示人们拒绝被体制同化,视囚笼为伊甸。
《费加罗的婚礼》选段在肖申克,每一串不小心逸出的音符都是人性自由的因子在不断占据着监牢的高空。
对于《法官大人》来说,这首歌在这里是一次反用。在歌声中安迪走出了强加于他的监牢,在歌声中法官走进了自身编制的囚笼。和《肖申克的救赎》一样,这也是一个关于自由的故事,或者反过来说这也是一个关于囚禁的故事。
全文首发于公众号【段雪生】
剧情上有一些不符合逻辑的地方 既然都选择逃逸了 儿子一直在那里矫情什么呢 我不能理解这里儿子的心理矛盾 脆弱?善良?白莲花?还是单纯为了推动剧情?毕竟现在看下来真没觉得儿子是那种会做了错事内心会折磨的性格
弹幕都在说老白惨 那我想知道谁不惨 再说最惨的不应该是黑帮老大吗 儿子死了还被混淆视听 媳妇天天逼他又冷嘲热讽的 也就多亏是老大 换一般人要就自杀了好吧
我记得上次这么讨厌一个剧的主角是《十三个原因》第四季 里的女主 白莲花程度和这部剧男主有一拼 目前唯一看剧的动力就是儿子赶紧被抓或者gg 愿天堂没有怂逼辣鸡🙏
总体看下来 剧本三星 演员演技是真的在线把剧本硬生生拉到了四星 不过碍于现在我对老白儿子的厌恶还是觉得三星比较合适
看到第七集真的被气死了 老白为了帮黑老大 设局陷害女法官的行为真的下贱 因为他儿子撞死一个人连累了多少人了 又是黑人全家又是女法官又是女律师 赶紧滚去自首好吗 这部剧真的就像一个巧克力味的屎 又恶心又忍不住看 不过看下去的动力是男主他们两个被抓起来 以前看剧就算主角是杀人犯也不会反感 男主父子俩也算我少有的真切让我看着恶心的
第八集看完感受 希望老白和儿子一起死
最后一集感觉有点潦草啊 两个女律师知道这真相以后并没有对整体剧情走向有啥影响 我以为会对最后的结尾有个集合的作用 结果知道以后就没然后了 所以演了十集都只是衬托气氛吗
我猜到儿子会死了 但没猜到是这种死法 我以为会在黑帮当着女儿面揭穿他的时候被杀死 总之也算圆满了
整部剧看似悬疑重重,一步步逼近事实真相,但实际上主角都是莫名其妙的隐藏自己的某些关键信息,法官一开始不告诉老黑是他儿子撞的,儿子不知道出于何种目的背着老子跟受害人他妹谈恋爱,儿子的种种行为都莫名其妙,去车祸现场拍照,去法庭看卡罗的审判,跟老师谈的好好的又跟受害人他妹好上,审判完了还去参加受害人家属的聚会,这脑回路我真的不理解
哈哈哈哈这个结尾可谓是皆大欢喜!
儿子的戏太磨蹭了,看得想踢人。很多俗套路贯穿其中,本可以更精彩。
本身对这个话题不是很感兴趣,但是演员演技和导演塑造悬念和紧张感的手法过于优秀,有待观望,希望剧情不要高开低走
老白回來啦!
黑人小哥太他妈帅了,第三季最后一幕对着要杀了自己的人报出姓名,真她妈硬汉。法官儿子,黑老大儿子,黑人小哥,三个同龄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命运。呵护下长大的孩子是如此脆弱,黑人小哥在残酷的底层环境下长大,为了家人还有他妈的街头法则甘愿把命搭上。当一个人无处可躲的时候他自然就会变得强大。
有个蠢儿子看得我难受~
绝命法官真好看
法官之子撞死大佬之子逃逸,在没有替天行道的前提下。正义得不到伸张只因为自首就必死无疑,这张力,一部道德界限更加模糊的《误杀》…法外狂徒海森堡的刺激人生,老白:我秃下巴跟秃脑壳一样强。吃不下了,止于第六集。
节奏太差了,剧本问题太大。
第一集就炸裂了!为了家人走上犯罪道路被最大的犯罪集团追杀,熟不熟悉 ;)
《绝命毒师》里面最讨厌的是老白的儿子。这部里面还是最讨厌他儿子。
傻儿子活该,连老师比大妈女朋友漂亮一百倍都看不出。
为什么不翻译成《绝命法官》老白复活后又当上法官了,哈哈
没有哮喘看的都快哮喘发作了 !
Adam,如你所愿。
小孩撞人这段因为刻画得变态地细致看得好生气啊
Shit 罪夜之奔和绝命毒师生的孩子 这不得给五星?
没有老白都想打一星了,看得尴尬症发作,各种不合逻辑的剧情。哮喘病患是呼吸困难,缺氧,不是缺脑。
剧很好看。最大的问题就是请了老白来演,这太顺拐了。这个选角基本等同于剧透。
老白 我觉得你这时候better call Saul